我大四那年,沈君山校長幫吳大猷先生辦九十大壽。其中,在清大圖書館二樓有一場關於「科技與人文對話」的講習會,開放給學生參加,我抱著湊熱鬧的心情也跑去聆聽。印像中在座的有吳大猷先生、李政道及陳之藩等重量級人物。其實我最想見到的是陳之藩,雖然他在科學上的成就及知名度不及前述二人,但我覺得他是最適合來講述這個題目的人。
陳之藩的「謝天」、「失根的蘭花」和「哲學家皇帝」是國文課本裡少數我蠻喜歡的文章。大學時我買了遠東圖書出版的「陳之藩散文集」來看,越看越喜歡他的文筆。他的文章裡沒有華麗的詞藻,簡潔易懂,但又讓我時常停下來思考文章所表達的涵意與意境,字裡行間總能感受他對人文的觀點與省思。同樣是學理工的,他卻能寫出這許多既感性又富思辯的文章,我真是感到佩服。
我印像很深刻的是他寫到丹諾自傳這本書:
丹諾是美國的名律師,他最有名的案子是替「婁伯與里波路罪案」辯論。婁伯與里波路是兩個芝加哥大學的學生,兩人都是有錢世家出身的高材生。這兩人於1924年,無緣無故把鄰居八歲小孩,騙到郊外去給殺了。這是一宗令人髪指的案子,在全美國齊聲曰殺的情況下,丹諾卻接辦了這個案子,替他們辯護。就在聽眾要把律師也一塊兒殺了的憤怒的法庭前,丹諾出庭了。
丹諾說:「人是很懦弱的,人是很可憐的,自己的一些衝動,自己也不明白所以然的。這兩個學生究竟為什麼作出這類蠢事來,他們自己又何嘗知道。有一位哲人,叫做尼采,他把他所想的印成了書…。法官,把個十九歲的孩子處死因了尼采哲學是不公平的…。我們每天在讀成千成萬的砍殺的新聞,我們每天在吃著人肉,喝著人血…。我期望的是終有一日到來,恨與殘忍不再控制人們的心靈。…」
有一個報紙說,丹諾辯完了,整個的法庭沒有一絲聲音,法官流下淚來。
有一個報紙說,丹諾辯完了,整個的法庭沒有一絲聲音,法官流下淚來。
在丹諾的辯護下,這兩人逃過死刑,僅被判無期徒刑。其中一人在多年後還獲得假釋出獄。陳之藩在文末寫道:「我很感謝胡適先生把丹諾的書介紹給我。因為我不只是愛藍色的澄明的湖水,尤其愛金色的燦爛的火焰!」
在「方舟與魚」一文中,陳之藩提到丹諾的另一件有趣的訟案。故事是這樣的:
有一位老師,教學生說「人是猴子變來的」,結果被家長提告「此說法與聖經不合」。無神論者的丹諾義務作此教師的律師。開庭之時,人山人海,辯來辯去。丹諾說:
「你說方舟是否真有其事呢?」
「當然是真事!」對方律師答。
「聖經上說:除了諾亞一家人及其它上了方舟的動物之外,其餘的全淹死了,是否真的呢?」
「是的!」
「方舟以外再無活的東西了?」
「是的!」
「那魚呢?」
這位律師面青口啞而退。
當我看到這裡,不禁拍案叫絕。不過陳之藩的評語是:「然而這裡面卻含有一個諷剌。我們總覺得丹諾這種圈套式的辯論方式,雖無懈可擊卻有失公平。」老實說在看到這個案子之前,我從來沒有想過,達爾文的進化論跟上帝的存在是兩件相違背的事,但就邏輯上來講確實是如此:人類若是由猴子演化而來的,就不可能是上帝依他的形體所造出來的;反之,若人是由上帝依他的形體所造出來的,那就不可能是由猴子演化而來的。但我認為這世上可能有許多人是既認同達爾文的進化論,同時也相信上帝的存在,而不認為這兩者的並存有何不妥。但邏輯上而言,除非承認「上帝依他的形體而造出人類」這件聖經所記載的事情是錯誤的,不然這兩者是不可能並存的。
幾年前我有次去成大圖書館時,看到了在館內一樓靠近工學院大道的角落, 設置了陳之藩專區。我好像是那時候才知道他有再婚這件事, 這點讓我立刻想起楊振寧。一個是電機教授和著名散文作家, 一個是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。兩人都是在原配過世一兩年後, 以七八十歲的高齡再婚。 再婚的對象都是年齡差一大截且也有過一段婚姻。 兩人的情形真是相像的令人吃驚。
陳之藩寫他在美國的生活,寫東西方的文化差異,透過他的文章,我認識了許多詩人和文學家,也多了一些對異國文化的嚮往。可以說,他的文章豐富了我的知識與想像。
―我在枯寂的小徑上徜徉
荒涼的冬日忽現春光―
花草的芬芳,令人沉醉,
流水的聲音,如是悠揚。----雪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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